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直经济、社会发展代表小组:
2022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建立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通知》(多人大〔2022〕27号),在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中建立了代表小组,并就开展代表活动提出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小组工作,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小组进行适当调整,代表分组及活动内容安排如下:
一、县级人大代表小组的划分
西干沟乡第一代表小组(10人):
组 长:薛树彬(西干沟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赵金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马 林 杨秀波 赵志刚 尹兆霞 刘亚刚
任玉民 刘素敏 杨秀山
西干沟乡第二代表小组(10人):
组 长:邢艳军(西干沟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晓慧(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郭立斌 刘文玲 伍逢源 王景苍 王晓朋
王 巍 赵玲燕 武秀斌
大北沟镇第一代表小组(11人):
组 长:胡殿民(大北沟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廉诗栋(大北沟镇蒙古营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寇文鑫 纳 民 朱利华 李玉峰 胡国强
梁桂荣 石桂梅 刘润秋 张国菲
大北沟镇第二代表小组(11人):
组 长:邱立广(大北沟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魏 伟(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 员:刘守峰 尹树林 牧 博 赵治文 李 凯
赵淑琴 郭 磊 谭宏艳 马国红
滦源镇第一代表小组(8人):
组 长:李福海(滦源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赵东燕(三道沟村村委会副主任)
成 员:周 涛 赵国明 秦卫东 韩树和 张春祥 王学英
滦源镇第二代表小组(8人):
组 长:刘海光(滦源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葛慧敏(县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 员:刘凤亭 宋春明 曹福东 许 俊 吴兴杰 于 强
蔡木山乡第一代表小组(8人):
组 长:王宝祥(蔡木山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国琴(铁公泡子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张现桥 黎东林 孙秀莲 黄成山 杨喜儒 宋长青
蔡木山乡第二代表小组(10人):
组 长:刘 娜(蔡木山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籍贵孚(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 员:闫建国 刘宝林 孙立国 崔光芬 赵广礼
姜常有 徐福利 吴建军
多伦诺尔镇第一代表小组(10人):
组 长:饶亚伦(多伦诺尔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玉发(双井子村党支部书记)
成 员:王延功 逯若强 高凯杰 杨立欣 赵玉丽
刘建忠 刘秀岭 吴志广
多伦诺尔镇第二代表小组(11人):
组 长:刘占忠(多伦诺尔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高 磊(德盛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戴智睿 周兴纯 赵贵明 曲国锋 李玺岩
孙景军 白 兰 高 福 王利军
多伦诺尔镇第三代表小组(12人):
组 长:曹 慧(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作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何月鑫(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档案局局长)
成 员:刘 涛 董艳阳 李菲菲 王 欢 罗续玲
高 敏 郭晓平 杜清源 边毓洋 高艳龙
县直经济部门第一代表小组(12人):
组 长:田 欣(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林 然(纪委监委留置服务保障中心干部)
成 员:王 军 卢彦军 郭晓东 王巨玺 朱增武
梁忠爱 赵建华 郭冬泉 梁 备 聂会杰
县直经济部门第二代表小组(12人):
组 长:李占国(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郭建国(多伦诺尔水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成 员:韩俊九 孙慧文 王 利 赵艳玲 杨文勇
杜 磊 任晓梅 赵建利 尤丽娜 徐宝明
县直经济部门第三代表小组(12人):
组 长:曹建华(中国人民银行多伦县支行副行长)
副组长:丁震平(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田永健 寇文杰 陈宇枫 王志刚 高彩云
赵艳敏 立 平 王文武 苏艳娟 马晓玲
县直社会发展部门第一代表小组(11人):
组 长:黄树林(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田雪娜(县人大办公室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杨凌云 游卫华 牛俊杰 王德全 李 莉
韩 雪 徐正东 孔德蕊 李颖慧
县直社会发展部门第二代表小组(11人):
组 长:周沃众(县人大办公室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主任)
副组长:苑雅奇(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师)
成 员:范福军 闫卫军 李立明 王 华 王 莹
赵永华 周兴双 李 军 赵东龙
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
(一) 组织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宪法法律,学习贯彻本级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 在本选区范围内开展调查研究和视察活动;
(三) 广泛集中民智,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四) 采取多种形式联系选民,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
(五) 交流代表活动和联系选民的经验;
(六) 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安排的其他活动。
三、几点要求
(一)代表小组活动要积极宣传并模范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各代表小组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两次小组活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也可以不定期开展,并切实保证活动效果。
(三)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对本选区内代表小组活动要给予支持,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
(四)代表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听取群众的呼声,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各代表小组在活动中发现、征集到的社情民意或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党政办公楼404室。联系人:吴建军;联系电话:0479—4829873;电子邮箱:duolunrenda@163.com),提交时要准确填写代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以便于答复和联系。
各代表小组要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对本地的工作进行调研了解,准确把握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情况。
各代表小组每年年底要总结开展活动情况并上报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各代表小组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经验总结和做法的推广工作。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