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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政堂等同志的任免职决定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县长王军同志提请,经2024年5月27日,多伦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任命:
王政堂同志为多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多伦县公安局局长。
田亮同志为多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赵国明同志多伦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此决定
2024年5月27日